第三季度举报投诉受理概况

及类别分析

2019年第三季度,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78件,已处理363件,处理率96%,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46.3万元。其中,网络投诉较多的企业:岸越(浙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1件、空中特卖5件。市区大型商超投诉情况:江山润良商业有限公司(大润发)12件、衢州江山东方广场商贸有限公司(双塔街道锦绣大道8号)7件、浙江时代广场商贸有限公司(虎山街道鹿溪南路365幢)6件。具体投诉举报情况见下表:

典型案例

01 切勿轻信广告宣传,消费需擦亮眼睛

案例简介

2019年7月11日,江女士通过12345热线反映新东方广场某养生馆打着北京同仁堂的旗号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江女士先后多次被该养生馆诱骗消费,共计42240元。据她反映,该养生馆所谓的蒸裹疗法,其中给客户身上敷的药包是给人重复使用的,每个人身上都有那么多汗液排出,却要给不同的人重复使用,当她知道以后,就找养生馆内员工理论,该养生馆员工表现得理所当然,并称本来就是这样重复使用的;当初承诺她做完以后体重可以减轻20公斤,可是现在体重不但只增不减,甚至出现了以前从未有过的头痛和右膝盖疼痛。对此江女士不认可,希望相关部门核实,让该养生馆在给她退费的情况下,还要对消费之后产生的一系列身体问题给予相应赔偿。

处理结果

经核查,江女士反映新东方广场某养生馆打着北京同仁堂的旗号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以及江女士先后多次被其诱骗消费一共42240元等情况或基本属实。市场监管局对养生馆立案调查后,作出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该养生馆经营者仲先生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加强规范管理,做好诚信经营。同时与该养生馆经营者仲先生和江女士多次沟通,7月19日该养生馆经营者仲先生最终同意退还江女士做身体项目费用33500元,并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将退款33500元打到江女士指定银行账户上,双方签定了投诉调解协议书。

消费提醒

广大消费者在做养生时,要慎言,尽量少说个人的信息,如工作单位、家庭子女情况等隐私信息,防止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给自己埋下后门,造成诱导消费的导火索;要慎信,尽管工作人员推销产品的语言多甜蜜,也要保持淡定,不要轻信产品项目功效,事先仔细阅读相关细则,及时了解商家设置限制条款,核实含糊不清的宣传内容;要慎传,不要被商家类似转发朋友圈、点赞积分等促销活动所误导,将不实体验扩大传播,充当养生产品的宣传员、推销员。要勿怕,在受到欺骗时,或者在遇到商家不履诺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截图、微信聊天记录等形式保留证据,通过投诉、举报等途径进行正当合法维权。

02 订制铜门缺少沟通,产品出现偏差

案例简介

江西省上饶市的林先生于2018年12月份在浙江江山某铜门有限公司订购了一扇价值25000元的铜门。但完成后的铜门出现了质量问题,有些问题厂家已承认并答应重新为林先生整改,但针对铜门的厚度问题争议最大,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于是向消保委城南分会投诉。

处理结果

经调查,林先生投诉的情况属实。因路途较远,当时铜门的各项尺寸由林先生报给铜门公司的工作人员,厂家这边并无工作人员能看到具体的墙体细节。同时厂家在做铜门时是否需要针对林先生所报的尺寸再进行适当的调整,也并没有一个标准可以参考,这一系列的偏差导致了林先生所订购的铜门在安装完后与墙体的厚度不相适应。经多次调解铜门公司同意重新为林先生做一扇门套,林先生表示满意。

消费提醒

在购买各种门类家居类产品时,要货比三家。在签定制合同时,一定要将材料颜色、尺寸、规格、计价方式、交付时间、质保期限、售后服务标准等内容,清楚地写到合同中;交“定金”“订金”时,要注明额度及违约责任。选定制产品时,不要贪图便宜选购价格低得不合理的产品。

03 手机防水袋不防水,商家承担维修责任

案例简介

市区邵小姐在小商品市场购得一个塑料手机防水袋,价格10元。购回后,邵小姐将手机防水袋放在水中进行了测试,未发现渗水现象,邵小姐一次到景区玩漂流时,仅玩了10分钟左右时间就发现手机防水袋内有进水现象,邵小姐急忙上岸从防水袋内取出手机,发现刚购于今年2月份价值2799元的OPPOR17手机已被水浸坏无法开机使用,邵小姐及时将手机送到修理部检修,结果是手机主板严重损坏,要更换主板才能修复,但需费用700多元,后邵小姐找商家交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遭到商家的拒绝,邵小姐便向江山市消保委小商品市场分会投诉,请求帮助解决。

处理结果

小商品市场分会接诉后,及时对消费者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分会工作人员当着商家的面对有渗水问题的防水袋进行现场测试,结果证实邵小姐投诉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商家也没有再提出异议。据此,消保委分会工作人员认为,该部手机损坏的直接原因是防水袋质量问题造成的,商家应该承担责任。该投诉经消保委分会主持调解,当事双方同意并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商家一次性赔偿邵女士手机维修费用700元整。

消费提醒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当你在使用商品过程因商品质量原因造成财产受到损害(排除其他原因等如使用不当),在提供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维权。

04 购买生鲜产品未验货,发生腐烂难维权

案例简介

2019年8月12日,市区王女士向12345政府热线反映,她8月9日在农贸城某批发部买了一箱哈密瓜,花了30元,总共4个,三个都是烂的,找店家反映,店家语气很不好,不能退货。希望相关部门核实让该店退款。

处理结果

8月13日,市场监管局虎山所工作人员对该起投诉进行调查。消费者反映哈密瓜腐烂基本属实,但无法确定哈密瓜在销售时已经腐烂,还是事后出现上述情况,经调解店主不同意退货或更换。由于此事所涉金额较小,经过工作人员解释已得到王女士的理解。

消费提醒

生鲜农产品,高温季节极易腐烂,消费者购买生鲜农产品时,应当场验货,发生质量问题,当场与店家沟通,若商家拒绝退货或更换,可保留证据,及时维权。

消费警示

消费前要养成理性的消费习惯

消费中要仔细检查商品质量

消费后要索取并保留购物凭据

如因消费问题

遇到消费纠纷

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12345

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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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山市场监管

编辑:陈云芳 伍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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