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MMM互助盘网络传销骗局被查处后,有些传销人员模仿互助盘模式,实施传销诈骗活动。近日又有一个互助盘网络传销案被告破,一名骨干人员被公诉。

4月1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一起网络传销案, 该传销组织打着金融互助的名义,利用微信客户端设立“圆梦源资金盘互助平台”系统,以高额的动态、静态收益引诱他人参与该组织。

被告人加入该组织后,发展下线会员53个,其行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刘某某(已判决)于2019年5月份开始,通过王某某(已判决)帮助进行软件开发,在微信端设立“圆梦源资金盘互助平台”(以下简称圆梦源)系统,要求参加者以推荐人推荐注册并购买“排单币”的方式成为圆梦源组织的会员,并按照推荐与被推荐的关系形成上下层级。

会员通过圆梦源系统进行 “投资”经营活动,从而获取十天10%的高额“静态收益”,并以其发展的下一级和下二级会员“投资”金额为依据分别提取2%、1%的“动态收益”。至案发,该传销组织共计发展会员账号数3886个,系统已匹配卖出订单金额累计人民币391708968元。会员与会员之间形成上下级层级关系,最高层级为被告人刘某某,账号ymy000001,最多的层级达到14级。

该传销组织有静态与动态两种收益模式,其中动态收益模式是指:会员每发展第一代下线一名,可以拿到该一代下线投资金额2%、二代下线投资金额1%的资金作为推荐奖(也称管理奖)。静态收益模式是指:会员注册成功并向上线购买排单币后,可参与静态排单投资(即会员与会员之间相互打款),会员可以选择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不等的金额进行排单打款。每次排单需消耗排单金额1%的排单币,排单打款成功十天之后可以获得10%的收益。

刘某某在圆梦源传销组织设立杨某甲(总客服,已判决)和被告人栾某某及冯某某、杨某乙、许某甲、蔺某某、邱某某七名客服(均另案处理)、胡某某(另案处理)一名转播助手和许某乙、袁某某、张某某、徐某某(均已判决)和被告人栾某某等数十名团队长。刘某某及各团队长建立了众多圆梦源微信群,刘某某和团队长在群内宣讲授课。

刘某某将客服、团队长全部拉进“中坚力量”群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培训和发布信息,并对客服、转播助手和部分团队长按月发放排单币作为工资,让团队长享受7-9折购买排单币的优惠政策,邀请团队长来姜堰溱湖免费旅游,以此来激励上述核心团队对整个圆梦源组织进行管理、培训并发展下线。团队长对自己的团队以及周边人进行宣传、培训,不断发展下线。其中被告人栾某某发展下级会员5层级、53个会员账号。

案发后,被告人栾某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栾某某和刘某某等人以所谓的投资收益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注册账户购买排单币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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