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1945年时期的北京商会
目 录
一、1937-1945年的时代大背景
二、1937-1945年的北京大事记及商业活动
三、1937-1945年北京商会的主要活动
四、1937-1945年北京商会其人其事
一、1937-1945年的时代大背景
民国二十六年(1937),日寇以为已往侵华行径得心应手,“三月亡华”条件已然成熟,只待“探囊取物”。
民国二十六年(1937)7月7日,日本军队在北平西南的卢沟桥进攻中国军队,制造了“七七事变”。
7月28日,著名抗日将领副军长佟麟阁,师长赵登禹为国献身。
7月29日,张自忠部队撤出城内,北平沦陷。这是近代以来,继1860年英法联军战争,1900年八国联军战争后,北京第三次被外国侵略军攻占。
1937年8月8日,日本侵略军占据北平,开始了为期八年的日伪殖民统治时期。
8月13日,日军又从海上向中国的经济中心上海发动军事进攻。面对日本的武装侵略,中国军民奋起抗战,中国历史进入了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
战时,完整的中国国土被分为三大部分。
一个是国统区,主要是在西南、西北地区,包括四川、湖南、云南、陕西、甘肃、广西、贵州。
二是抗日根据地,主要包括陕甘宁边区、晋察冀边区等19个大的解放区。
三是日伪统治下的沦陷区,也称日占区,主要包括东北、台湾、关内的华北、华中、华南,北平、天津、上海、南京、武汉、广州等相继沦陷的重要工商业城市。
北平沦陷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平郊四周先后开辟了抗日根据地,建立起抗日民主政权,与日伪政权斗争。
1945年8月,日寇投降前,边区行政委员会任命北平、天津、保定、张家口等大城市市长,八路军晋察冀军区任命北平、天津两市的卫戍司令。八路军抵达北平近郊。
1945年8月15日,广播中传来中、苏、美、英接受日寇无条件投降的消息,结束了第二次世界大战。
而本文要谈的是特定时期(1937-1945)日伪统治下的北京、及北京的商业和商会
二、1937-1945年的北京大事记及商业活动
(一)民国二十六年(1937)
1937年7月-1938年1月,江朝宗出任北平治安维持会委员长兼北平市市长,(1938年1月余晋和接任北京市市长兼警察局局长)建立了“北平地方维持会”,协助日寇在北平建立殖民统治秩序。
1937年8月6日,伪北平市政府成立,北平市地方维持会推举江朝宗任北平市长。
1937年10月12日,伪北平地方维持会将“北平”改称“北京”。(另有一说是,1938年4月17日,伪临时政府令将北平改称北京,待考),建立伪北京特别市政府。
1937年12月13日,南京沦陷。
1937年12月14日,日本侵略者在北平成立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辖区包括华北4省(山东、山西、河北、河南)和3市(北京、天津、青岛)。
(二)民国二十七年(1938)
民国二十七年(1938)1月13日,北京特别市政府改称北京特别市公署,直至1945年日本投降。
1938年3月26日,北京成立“日华经济委员会”。日军强行接管华北的交通、邮电、钢铁、煤炭、电力、纺织企业,由满铁控制的兴中公司经营。
日本帝国主义为实现“以战养战”的目的,在关内沦陷区设立了多个银行,垄断金融,用以掠夺沦陷区资源。
1938年3月,在北京设立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强制发行纸币“联银券”(联合票),与日元等价联系,流通于北平、天津、青岛、济南以及河南等日占区,拟以此取代中国政府的法币。
同时由华北政务委员会制定《扰乱金融治罪法》,禁止联合票以外之货币流通,以此来垄断华北的金融命脉。
同类举措的,还有在张家口设立的伪蒙疆银行(1937年11月设立),在上海设立的伪华兴商业银行(1939年5月设立),在南京成立的伪中央储备银行(1941年6月设立)。
1938年8月7日,伪政务委员会发出通货贬值命令:除河北、冀东两行所发行之通货外,其他均应按其票面值的90%流通。
(三)民国二十八年(1939)
民国二十八年(1939)2月晨报的《春节后商况之调查》说:“当商大不佳,鞋行更不堪,旅店关闭甚多,猪则销路甚滞,羊多半停半做,卖马生意大不如前,中西药行无不赔本,煤商不敢存货,乡人来京籴粮,布商大赔其本,大商店亏累者十之八九,小贩因雪亦叫苦连天……”足见商业之衰败,市场之萧条。
1939年3月4日,伪社会局令:禁止银元流通。凡有留存银元者,应兑换“国币”(联合币),每百银元得兑国币104元。
1939年10月至12月,晨报报道: “三个月歇业店铺共有1616家之多”。
12月,北京闹米荒,伪政府令“计口售粮”。
日伪为加强统治,日韩浪人以“日、中、满亲善”为名,强使商户购买日本天皇、满洲溥仪照片,拒之则认为是反对“亲善”而以“宪兵队的说话”威胁之。
(四)民国二十九年(1940)
民国二十九年(1940)3月,汪精卫在南京建立汪伪国民政府,(1940年3月30-1945年8月16日,是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扶植的傀儡政权之一)。北京伪临时政府改为“华北政务委员会”。名义上隶属于汪伪政府管辖,实际上仍受日本华北方面军控制。委员会下属各部改称总署,总长改称督办。
1940年起,火车上兴起“跑单帮”之风,即个人或搭帮往返平、津、沪之间,自身携带紧俏商品,以倒买倒卖图利,商店亦赖此增加了货源。
1940年7月,设置伪河北省燕京道,伪北京市郊大兴、宛平、通县、昌平、顺义、怀柔、密云、平谷、房山、良乡、涿县、固安、香河、三河、蓟县等15县,由燕京道管辖。
1940年时,新民报为表现市场稳定,曾发表一篇文章说:“北京商业年末日趋繁荣,每月开业商号甚众。据统计截止六月底,北京商号共达24 342家”。 即使是这个数字,还是比1928年时少6000家左右。
汪伪南京政府实业部《修正商会法》(1942年1月颁行)规定:商会组织为“法人”。各同业公会为当然会员,各号经理及其伙友均属该店内人,均为会员;个别企业可为单独会员。
(五)民国三十年(1941)
民国三十年(1941)8月1日,伪社会局之《改正商业不良习惯办法》,由商会印成标语,发给商户张贴。内容是:道德为商业之本,售货标价是商人应有的义务,为革除售货斤两不足之欺人习惯,售货应取薄利多销主义,勿抬高物价、勿贪图暴利等。
(六)民国三十一年(1942)
民国三十一年(1942)1月7日,汪伪政府颁行了《修正商会法》。该法和1929年南京政府的《商会法》相比,有所不同。
1942年2月5日,伪社会局令:每月八日为“大东亚战争纪念日”,是日,全华北民众应厉行停止宴会、饮酒、娱乐行动。
1942年7月20日,华北政务委员会颁布《商会统制暂行办法》和《工商同业公会统制暂行办法》,日伪政府进一步强化对商会的管控。
1942年10月16日,日伪政府制定了“废物征集周办法”,要求“各机关团体会员等征集五金品、锡纸、以及各项有关国际品之原料”。
1942年10月26日,伪社会局令:商铺出售商品,规定为“公定”(即限价),“许可”(由同业公会议定报批价格)两种,均须明码帖在商品上。
1942年12月,粮价暴涨,玉米面每一元零五分,为民国28年(1939)的十一倍。
(七)民国三十二年(1943)
民国三十二年(1943)4月10日,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总裁汪时璟发表谈话:“关于华北通货与日本金票始终保持等价比率,勿再轻信谣言”,这正好反应出伪币已在贬值。
伪财务总署发行“公益奖券”,每张一元,每月开奖一次,至日本投降时共发行四十三期,想方设法搜刮民脂民膏。
除此之外,其他搜刮方法种类繁多。邮政总局搞“三年定期储蓄”。邮政管理局强使商铺全体人员按月交纳“人寿保险金”。伪中联银行“储蓄存款”。朝鲜银行强力摊派“大东亚战争完遂定期预金”(每张一百元)等。这些“储金”,随日寇投降,都付诸流水了。
商会和商号更成为搜刮对象。摊派、缴纳、招待、慰问多是由商会出钱。
1943年7月24日,伪当局为“关心”居民生活,特研制一种“混合面”(用库存杂粮、麸皮、豆饼、树皮、树叶、草根等54种东西制成)配售,色如烟灰,食有异味,吃后多患肠胃病。当时的北京人永远不会忘记“吃混合面那年头”。更由于配给很少,物价飞涨,沦陷区人民处于悲惨凄凉的生活中。民国三十二年(1943)内,北平每天死亡人数平均为300人。
1943年10月,北平小米售价比战前贵74倍,玉米贵72倍,白面贵100倍,连 “混合面”也无货可供。每到冬季,就有大批冻饿而死的贫民倒卧街头。
1943年11月13日,北京商会致函各同业公会,表示“为协力大东亚战争,自动收集废铜铁献纳,组织北京商会废铜铁献纳委员会”。
12月7日,伪市政府(刘玉书)“劝告”各铺户把所有铜栏杆、铜招牌、铜门环及一切铜制品拆除“献纳”,连纸烟包装的锡纸,也不放过。这些献铜献铁行为,是商会(商铺)向日军和日伪政权表示支持的方式,是迎合日伪当局和积极猎官之心的具体体现。
1943年12月25日,市政府关于献铜议决案函令商会和警察局,要求“各当铺不准收当一切铜制物品”,“铜制物品禁止出城出境。”
直到1945年5月10日,日军快要投降之际,市政府还再次致函北京商会,表示“查现在大东亚战争已迈入必胜决战阶段,铜品之献纳自应竭诚办理,以便充实战力,东亚早得复兴。”希望“商会切实遵行,并饬属遵办,勿得诿延、贻误为要。”
(八)民国三十三年(1944)
民国三十三年(1944),日益缺乏军用物资的日本侵略者公然在北平的商店抢掠商品。1944年,日本宪兵队再次来到位于崇文门外的谦益隆布店,以存货来路不明和拒绝检查为由,将店内库存的二百多件(每件50匹,每匹50尺)土布(这些布的价值折合黄金百两),全部装上卡车抢走。日本侵略者敲砸抢劫土布的目的是想以布替代棉花作军火材料。
沦陷期间的北平市民饥寒交迫,困苦难耐。
《北京新报》1944年1月8日载:这一天全市粥厂领粥人数是3451人,用玉米1000斤,平均每人不到3两,而且领粥者家中还有老小分吃。
《晋察冀日报》1944年5月18日报道了当时北平街头商业凋敝,人们走投无路的情况。“乞丐充满着街头巷尾,卖小吃的饭摊早已绝迹,大饭馆都已安上了栅栏,小饭馆整天关着门,有赖吃饭的主顾时,先从门缝里看看,阔人就让进去,穷人理都不理。各商店门口求乞的横三竖四地躺着,不给东西就死在你门口。抢饭吃的事情,已经没法统计了”。
覆巢之下,岂有完卵。正常的商业经营秩序遭到破坏,商户们甚至经常受到严重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
(九)民国三十四年(1945)
民国三十四年(1945),伪市政府受日军联络部令:为增强南苑飞机场工事,在本市征劳工二千名,“劳工”分派于各铺户,各铺户不得不以高价雇人顶替,但遇患病或私自逃离者,仍须由原铺户负责补充,以致真假难分,铺户受损不轻。
民国三十四年(1945)4月,北平粮荒,每人每月只配售杂粮面十斤。
1945年5月某日,北平市上空出现美军B29飞机,悠然过境,万人仰视,日寇无反应。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国民党政府在美国支持下抢夺抗战胜利果实。
斯时,市场物价暴跌。先之以高利贷款大量囤积货物者,倾家荡产,人民则解脱了八年来的深重苦难。
1945年9月,恢复北平市的名称和建置。在北平分置内城6区、外城5区和郊区8区。
1945年10月20日,李宗仁由重庆抵达北平,就任行营主任。
11月1日,北京市政府社会局派该局秘书杨伯明为市商会指导员,以孙锡三(中孚银行经理)、杨绍业等十六人接收旧商会资产、账簿、卷宗。
1945年11月8日,社会局令取消粮食限价为议价。
12月1日,呈报国民党北平特别市党部及社会局。
三、1937-1945年北京商会的历史及主要活动
商会是晚清时期政府和商界为发展实业而设立的。商会的活动不止于商业活动,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变迁中都充当了重要的角色,深度参与了中国曲折多边的现代化进程,与整个社会的演变连为一体。
民国以后的北京商会有了较大的发展,比以前更壮大,更成熟,其积极作用也更明显,特别是在爱国精神、保护民族工商业、 声援正义斗争、 赈灾济民等方面均发挥过十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这些都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
从1937-1945年这一时间段看,北京商会的主要活动,可以做出一些归纳,这一时期是一个特殊时期,商会的活动是处于政治漩涡之中,所以不宜用定性的语言进行粗线条的概说,而只能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正邪黑白亦须细细分辨。
(一) 慰劳前方将士
1937年卢沟桥事件发生后,中国第29军奋起抵抗,击退日军多次进攻,日剧的侵略行径激起了中国人民的强烈愤慨和爱国热情,北平抗日救亡团体组织爱国学生、工人、市民向29军抗敌将士慰劳支援,展开战地服务救护活动。
北平各慈善团体联合会组织战地救护队,购买药品及救护器具,奔赴前线实施战地救护。商会也召集各公会主席会议,讨论组织救护队办法。议决由各公会分别筹款,购置各项慰劳品,并由各公会推举负责人,组织救护队。同时向守土卫国的国军将士表达敬意。
7月15日,商会召开会议,决定成立慰劳将士团,要求各商捐款,各商捐款踊跃,当场即筹集5000余元 。随着7月29日,宋哲元的29军全部退出北平,近郊战事基本平静,所有慈善团体转向救济难民与伤兵。
(二)扶助西单商场灾商,修复西单商场
民国二十六年(1937)12月12日夜,西单商场失火,全场损失殆尽。为了扶助西单商场灾商,也为恢复西单地区的商业繁荣,北平市各界人士提出建设西单地区的建议。由北平市商会会长邹泉荪出面与日本商人藤田一郎进行洽谈,后达成协议。修复福寿西单商场,成立中日合资的正谊房产公司。
民国二十七年(1938),在西单商场旧址动工,1940年秋建成。日寇投降后,正宜西单商场全部产权归还原福寿西单商场。
(三)买进新世界游艺场楼房
民国三十年(1941)4月,商会买进新世界游艺场旧址(民国初年外五区香厂路、万明路交叉口)楼房一座,房价伪联币30万元。先以商会名义由银行借款垫付,尔后转托财政局向各工商户按三个月营业税附加代收,偿还借款。商会买下原新世界游艺场的楼房,此房为日寇所占据。到民国三十五年(1946),收回由商会开办商育中学。
(四)增建商会楼房一座
民国三十一年(1942),市商会(西珠市口路南)临街增建楼房一座,费用伪联币十二万四千余元。此建筑是以竹筋代钢材,说明敌区五金缺乏。
(五)救护难民,成立“临时救济会”
1937年7月,日军侵占北平。北平周边地区民不聊生,逃难到北平的难民日益增加。
8月初,商会主席邹泉荪以城郊难民甚多,亟待设法救济,经各公会主席商议后,决议成立“临时救济会”和“难民收容所”,负责收容因战争造成的无亲友可投奔的难民。
临时救济会设会长1人,邹泉荪任会长。副会长4人,杨朗川、姚泽生、高伦堂、杨继先任副会长,姚泽生任总干事(1人)。同时设立总务部、救济部、平粜部。救济部下设收容、掩埋、输送、卫生4组。平粜部下设经理、保管和运输3组。临时救济会的一切经费由商会筹集。
1937年8月3日,商会在龙泉寺成立第一收容所,由收容组干事赵袭武、柳子润等人驻所办公。同时派人分四路乘汽车赴各城门收容难民,其中以妇孺为重点收容对象。开办后,虽连日阴雨,亦积极收容120余名难民。
救济会副会长姚泽生提议在彰仪门大街觅址设立第二收容所。(因第一收容所人满为患)。派人赴香山等处收容难民,各公会也纷纷捐款襄助。据统计,截至1937年8月19日,商会第一收容所收容难民967名,第二收容所收容1208人。
自1937年8月至10月,北京市商会3所收容所收容救护难民,共计5022人。
(六)稳粮价,办平粜,成立“平粜委员会”
商会稳定粮价和办理平粜是在地方政府的要求下办理的。1937年7月8日,第37师师长兼河北省主席冯治安、北平城防总指挥秦德纯召开临时治安会议,决定下达戒严令,将城门相继关闭,北平进入戒严状态。商会通告各商号勿自惊惶,应安心营业,力持镇静 ,以维市面而安人心。因时局不稳,北平市民为防止断粮,纷纷抢购粮食,加之奸商从中操纵,以致粮价髙涨,其他物价也飞涨不止。社会局为平抑粮价,召集商会及米粮业公会代表会议,要求严厉取缔各商店抬高市价的行为。议决办法有三项 :第一,由各公会通知商铺不准涨价,若要涨价严加取缔。第二,向政府请示从城外运粮进城。第三,政府与公会共同设法制止物价高涨。
为防止粮价上涨过快,政府又规定米面标准价格,并派人赴粮食交易所监督。米粮业公会按照社会局决议案, 召集公会全体执委开会,决定通告全市米粮商号,凡本会会员一律不得任意涨价,各米粮商, 运输粮食入城如遇阻拦, 可由公会请求社会局发放通行执照 。
经过政府与商会的共同维持,杂粮价格运行平稳,而面粉价格仍在上涨。为开拓粮源, 粮商向津河坝购运大批米粮运回北平。政府为防止粮商囤积居奇, 召集米庄商会、 米面业公会、 陆陈公会、 杂粮经纪公会 、杂粮堆栈公会在警察局讨论粮食登记办法 。
政府在严控粮食价格的同时,也采取相对灵活的政策况。如有商人在金城银行所存小麦成色较优,以高于标准价格出售,政府在了解情况后,派人会同粮食公会代表共同鉴定后 ,定出相对合理的价格 。 政府同时派出密探四处查访暗盘交易和大幅粮食交易 。
当时北平的人口因难民的涌入,数量猛增,粮食缺乏成为粮价上涨的重要原因,为补充粮源 , 商会出面与中国农工银行等接洽, 请求将各粮栈借款抵押的粮食暂先挪用,运入北平以补充粮源。
1937年7月29日,29军退出北平后, 张自忠自天津到北平就职后,为维持民食,拨大米5000包,面粉3.8万袋,交商会办理平粜。
商会派委员封心传、杨绍业前往具领。商会为暂存此项平粜粮食, 觅定西柳树井、西河沿等三处设立仓库。自8月5日起,开始搬运此批粮食,到7日将所有面粉运输完毕。
8月11日,商会召集各粮食公会商议平粜办法,决定将全部粮食向各区发售。
1938年4月,商会成立“平粜委员会”,由商会代表邸占江(万和成五金行)、周肇祥(社会名流,书画家)、梁亚平担任分区委员。
(七)为灾区募捐
1938年秋,河北、山东水灾严重,造成巨大损失,商会为赈灾在商号和住户中进行募捐,12月16日将棉衣等运往灾区。
(八)粥场循例开办
自1937年11月至1938年2月,北京市商会施粥约4个月。(施粥是一种旧例,也有从有头年的10月10日开始,开到到来年阴历正月末。)消费小米及杂米约10万斤,耗用原煤约4.6万斤,煤球近5000斤。领粥人数高达30.6万人。
1939年10月,市商会粥厂循旧例开办,粥厂开设于先农坛附近,每天发放领粥者约4000人次,需要小米133269万市斤,煤炭51吨。
10月15日,粮麦杂货业、运输货栈业、杂粮经济业公会、社会局之粥厂暖厂同时开放。但在隆冬季节,街头倒卧者仍时有发现。
(九)火灾及火灾救济
在一时期,“火灾”特别多。有记载的大火灾就有多例。
1937年12月12日夜,西单商场火灾。后商会协调,恢复重建。
1940年4月15日,花市四条有两家店铺起火,至午延及玉器店、线店、洋货铺等二十九家受灾,损失严重。
1942年3月8日,宣武门城圈内平民市场,有乞丐夜间在民众茶园内烤火取暖,引起火灾,全市场四十八棚户,全部烧毁。后由商会和其他方面提供救济。
1942年9月18日,以卖“避瘟散”致富的长春堂药铺,突然起火,烧及比邻华乐戏园(该戏园具有百年历史)及在该戏园演戏的富连成科班全部戏箱。
(十)成立“临时急赈会”
1943年春,北京地区饥馑异常惨重。4月7日,北京市商会联合银行公会、各界公会领袖以及耆硕名流,一方面实施救济工作(如施粥),另一方面发起成立了临时急赈会。以商会会长邹泉荪为理事长。是日,急赈会决议,立即着手调查募捐事宜,并决定每一发起人得担任募捐款项1000元以上,不日间,自愿为发起者达数百人。
与此同时,北京市商会还呈请华北政委会拨发存粮以应急。随后,北京市商会联合华北商联协议会,致函天津、青岛等地商会,呼吁后者也设立急赈会,“如能于贵市区同样组成,以期华北全境救济事业一律实现,功德前途宁有涯量”。
(十一)成立“华北商会联合协议会”
民国三十年(1941)年2月,东亚经济恳谈会华北本部召开第一次会议,北京、天津、济南、青岛、保定、太原、唐山、石门、烟台9市商会汇聚一堂,认为“藉此各项新政逐渐施行,商会使命日益重大”,实属有筹组华北商会联合总会之必要。
1941年5月9日,成立“华北商会联合协议会”,推举北京市商会会长邹泉荪为会长。
到1944年,“协议会”第一次改选时,新增有开封、威海卫、徐州、龙口市商会为会员。邹泉荪当选连任协议会会长。
到1945年,又增加了新乡市商会。到此时,共有14个商会会员单位。
协议会在呈请政府修订《商会法》、呼吁官署整顿税收以畅通物质,以及开展赈济灾民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邹泉荪在此中亦也有一定的贡献。
(十二)成立“五业联合事务所”
北平沦陷期间,日军严格控制各种物质,特别是对粮食、砂糖、火柴、肥皂等,均实行所谓“配给”制。城内粮荒严重,一般市民只供给粗粮,人均粮食每月不足4斤。城内每日冻饿而死者百人以上。为求生存,饭店业、西餐业、糕点业、面食业及旅店业等五个行业的同业公会会长联名向北京总商会董事长邹泉荪提出“维护以上五个行业的正常经营”的请求。总商会与日伪主管部门进行多次协商,终于获准成立“五业联合事务所”。
1945年8月,日军投降后,五业联合事务所遂解散。
(十三)成立“土药业公会”
1938年,日本商人随其军事占领,纷纷来北平开店设厂,役使我廉价劳动力,挖掘我资源。日本商人(日本特务机关)甚至独出心裁地搞了一个“组合”来控制和剥削北京的公会会员。所谓组合,是指由会员缴纳资金,认领股份的一种合作性组织,会员主要是同业公会。组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控制物资,物资由“组合”统一购进货物,再对各会员进行分配。
他们规定,不加入 “组合”,就不享有物资分配权,迫使糖业、煤炭、布匹等公会违心加入。
当时的北京同业公会有“百五十个”。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和毒害人民,当局甚至允许开设 “土膏店” 来贩卖毒品,还成立了“华北土药业公会北京分会”,使其合法化和扩大规模。至于亦明亦暗的“白面馆儿”毁人更甚,一经上瘾,至死方休。 此举既麻醉我国民意志,攫取了大量钱财为军费,用心险恶。
四、1937-1945年北京商会的其人其事
(一)1937-1944北京总商会
会 长:邹泉荪
常务董事:
杨绍业 ( 1932年时候为商会常务董事,山东籍,此期间任干鲜果业同业公会会长)
高伦堂 (字理亭,山东籍,天有信绸布店经理 1932时任商会常务董事,曾出任南城宣抚委员会委员长)
杜 元 ( 字善斋,北京籍, 典当业)
封心传 (河北籍,永增军衣庄经理,1932时任商会常务董事)
杨郎川 ( 北京籍,中国银行经理)
监 事: 王永年 等人。
1938年,市商会随之称为“北京总商会”。因日伪政权痛恨有党性色彩的“主席”名称,将主席改称会长,执行委员改为董事,监察委员改为监事。
(二)1945年 北平市商会整理委员会
召集人:杨绍业(字继先,义丰号估衣店经理)
刘一峰(西鹤年堂 国药店 经理)
委 员(16人):
王佛容、柴碧岑、刘仲霖、邸占江、赵文府等
1945年12月,社会局指派孙锡三、杨绍业等七人为常务委员,王佛容、邸占江等十人为委员,组织“北平市商会整理委员会”。
整理委员会的任务主要是,接收前各公会之资产、账簿;整理会员名册,如有非本业会员因令其加入本业公会;催缴欠费,并将应缴商会各费从速缴纳,以应急需。
(三)商会会长邹泉荪其人其事
1、邹泉荪简历
谈及1937-1945年的北京商会,邹泉荪会长是一个绕不开的人。
而对邹泉荪的个人评价,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体现出对这一时期的北京商会的评价。
邹泉荪, 1902年出生于山东福山。抗战爆发前,邹泉荪任北平银行公会会长。1935年时,任北平市商会主席。
民国二十七年(1938),商会会长为邹泉荪,此时他还是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
民国二十八年(1939),伪北京特别市公署转发伪实业部(属汪精卫南京日伪政府)令:在旧《商会法》尚未修改前,先将其中有党化性的主席、执委、监委等名称改为董监事,其行将届满应行改选者,暂停改选。因而邹泉荪得以连任。
需要说明的是当时的中国沦陷区的大环境情况,当时有很多商会会长退出商会,日伪政府拒绝各地商会到期改选的要求,指令现有人员均须留任,直到新《商会法》颁布。可知邹泉荪的连任是政策使然,也是个人选择的结果。
民国三十三年(1944),伪北京特别市经济局令准恢复现粮市场(在先农坛禄长街地方),由商会长邹泉荪任理事长,不到两个月,粮价飞腾,无法抑制,骂声一片,邹自请辞职。
1945 年12 月,邹泉荪以汉奸罪名被逮捕。
1946年6月6日,邹泉荪以汉奸身份被押赴南京受审。
1947 年 6 月,被判处无期徒刑。
北京解放后,邹泉荪继续被关押。
1975 年,病死于狱中。
2、邹泉荪的主要社会职务
自1935年至1944 年,这10年中邹泉荪一直担任北京商会会长。
1931 年 6 月起他出任北京商会常务委员、商事公断处处长。
在其任商会会长期间,他还历任过伪华北各省市商会联合协议会会长、东亚经济恳谈会华北本部部长、汪伪政府经济委员会委员、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等职。
3、对邹泉荪及日伪时期的其他商人之评价
近年来,学者们对这一时期的北京商会会长邹泉荪,抱有一定的宽容和理解。
比如我们在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编写的《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简史》中看到一句:
在北平商会会长中冷家骥是仅次于邹泉荪任职最长者。
从这句话看,邹泉荪是北平商会中担任会长时间最长的一人,这个历史事实是不可改变的。
历史学者孙向群《论旅京鲁商在近代北京商会中的地位》一文中,写到:
沦陷时期北京商会被伪化,商会会长邹泉荪也堕落成为日伪效劳的汉奸。在这里我们姑且先不讨论他卖国求荣的一面,仅从他担任商会会长达十年之久,就可以看出其经济实力及在北京商界的影响力。
这里,更多的是看到历史人物的经济实力和其在商界的影响力。
对历史人物的评价,我个人觉得应该是客观、真实再现当时的场景,以便求得相应的符合客观实际的评价。
借用当时北平社会局局长温崇信在1945年12月1日到市商会整理委员会的一段“训话”作为引言来思考,温崇信是这样说的:
市商会不论照法令规定,或事实要求,早应当整理与改组。可是一方面为物色相当人选的困难,一方面想给十年来在商会负责的各位一个“反省”的机会,从而分别在抗战期间,谁是含垢忍辱、委曲求全;谁是甘心附逆,背叛国家。
北平市商会具体有多少人,尚没有具体的统计数字可供参考。如果我们从更大的视角来看,从温崇信所说的话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来看,当时所有的日占区商会的人,确实是能分别出谁是“含垢忍辱、委曲求全”,谁是“甘心附逆,背叛国家”。
比如在江苏镇江沦陷前,该县县长张清源在江苏省主席陈果夫的指示下,商请冷御秋以商会主席名义组织一个委员会,并利用商团武装维持地方执行,遭到了冷御秋的拒绝。
于是转而请陆小波出面,陆小波没有立即拒绝,但要求政府出具一个证明,以表明商会出面维持秩序是得到国民党与地方官员许可的。在陆小波看来:
我们商会、商团维持地方秩序,日本人也不会为难我们的,但我不成了汉奸维持会了吗?我以后分辩是陈主席、张县长命令我这样做的,我口说无凭,分辩不清呀,一定得给我一个证明。
陆小波在日军进城前后不得不出面维持地方秩序,但一有机会,立即避走他乡。
比如在济南市维持会成立后,也积极恢复商会组织,可是原商会主席辛铸九避居郊外,遍寻不得。
天津沦陷后,商会组织没有受到较大的破坏,但主要领导人卞白眉、王文典、王晓岩等纷纷请辞,或请假不出席商会各类会议和活动,甚至对商会的来函不予理睬。
比如山西阳泉商会会长孙修文,以病辞职,实则是担心落下“汉奸”的罪名。
类似的这样的“商会负责的各位”还有很多。
由此可见,商会及其主要领导人物,在沦陷区初期,是日寇、国民党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中炙手可热的人物,而这其中的蕴含的日后风险,一些有民族气节的人,一些有忧患意识的人是能清醒的预见到的。
在同一时期,不少商会(及商会中不少的人)也参与了毒化人民和为虎作伥的事情。比如出任伪职,庆祝日军胜利等,他们从反日滑向了亲日的深渊。北京商会的会长邹泉荪就是其中一例。他深为商民和市民所痛恨,他及他们(包括以下同业公会中的大户)倚仗团体名义,以拉拢、巴结当道,来满足做官发财的私欲(或也为他们本有的商业更好的发展),而对方(日伪、日寇)亦乐于利用此可靠的桥梁(商会、同业公会)达到控制商会、聚敛财富的目的。日本投降前夕,邹泉荪与日本人共乘汽车,遭爱国人士枪击(未毙命)便是例证。
这一时期,沦陷区的商会会长,是爱国人士眼中的为虎作伥的“叛逆之徒”,总是成为 “杀一儆百”中的那个“一”。
1938年12月28日,天津市商会会长王竹林在丰泽园饭庄前,被抗日锄奸团刺杀殒命。
1939年5月11日,厦门市商会主席洪立勋也是突遭锄奸团狙击毙命。显然,邹泉荪遭遇枪击,实在不是孤例。
1937-1945年,这是北平陷入长达8年之久的日伪统治时期,也称为沦陷时期。这是一段充满屈辱和苦难的历史,覆巢之下,安有完卵?相应的时代特点也反映在同期的北平商业上,而更聚焦在商会史中。对其中商会的人,只要并不是罪大恶极之人,我们今天的学人还是应该抱有历史的温情。这样商会史的研究也就从现象描述史上升到成因分析史、规律研究史。如此我们就可以在平和的笔触中慢慢来叙述,这才是敢于直面屈辱和苦难的一种新时代的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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